台湾艺人炎亚纶被控偷拍未成年私密影片,昨晚赴士检复讯后,被认定涉犯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谕令50万元新台币(约7万5042令吉)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炎亚纶较后首度回应,表示最重要是全力配合司法调查,但强调:“我会努力捍卫自己的清白”。

网红耀乐日前指控炎亚纶,在和他交往期间强迫性交还拍摄性爱影片,后来外流造成阴影,更于上月前往台北市妇幼警察队报案。

士林地检署指挥妇幼警察队昨天上午传讯炎亚纶,并持士林地院30日核发的搜索票同步执行,下午4时进入炎亚纶位在福华路的住处,直至晚间近7时许离开,耗费3小时,从他的电脑、云端下载大量的影音资料,料将取得突破性进展。

炎亚纶昨晚进入地检署接受检察官复讯,被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谕令50万元交保,日前已限制出境出海。

根据台湾法律,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所称儿童或少年性剥削,指下列行为之一者:

1、使儿童或少年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 (性交易)

2、利用儿童或少年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以供人观览。 (色情直播)

3、拍摄、制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贩卖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 (儿少性影像)

4、使儿童或少年坐台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游、伴唱、伴舞或其他类似行为。 (儿少坐台陪酒、色情伴游)

对于是否有遭到外界误解的部分,他表示不方便透露,毕竟是侦查过程,不能公开去说任何事情,而他也不会在这边透露自己的情绪,“因为这不重要”。

针对炎亚纶上午搭侦防车赴警局作笔录,被质疑耍特权躲避媒体。他表示,希望记者朋友的长官们不要太苛责下属,因为侦查不公开,所以才会有下午追车的动作,也请检警长官们不要苛责底下的警员,因为他们也是为了遵守侦查不公开的原则,所以才会造成这个比较混乱的状况。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8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