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佼去年6月遭网红Zofia和另一名女子小方(化名)控诉性骚扰,台北地检署侦办后,认为部分证据不足,且双方已和解,因此不起诉黄子佼,至于黄子佼于道歉视频中自曝涉毒的部分,则将另案侦办。
Zofia去年6月透过脸书发文,指称10多年前她年仅17岁时,被某位演艺圈大前辈强吻,对方道歉后她答应去探班,却在酒店房间内遭对方说服脱掉上衣,替他的艺术展拍照,由于诸多线索指向黄子佼,黄子佼随即在脸书发影片,坦承确有其事并道歉。
后来小方也发文控诉,指称2013年她还在念大学,黄子佼找她拍照展览,主题是人鱼,要求背面全裸,但黄子佼当天却提出额外请求,要她做出假装性爱举动。
检察官侦办后,认为黄子佼当时并无暴力、胁迫或威压的行为。Zofia就部分重要情节,表示无法记忆或无印象,案发后也没有寻求司法协助进行采证或就医求诊,缺乏客观事证足认黄男有强制性交、猥亵等犯行。
从搜索扣案的相关电脑、硬碟、记忆卡等证物,均查无黄子佼有对女子强制拍摄影像的事证,而双方已和解,Zofia已具状请求撤回告诉并为不起诉处分,因此将黄子佼不起诉处分。
至于小方案件,检方指出,黄子佼应该是在2人对话时突袭式亲吻,且无其他身体接触行为,这部分属于性骚扰的范畴,是告诉乃论的罪行,但被害人并未提出告诉,且已陈报和解协议书,检方无法追诉,予以签结。
黄子佼虽从性骚扰疑云脱身,但检方之前搜索时,查出黄子佼在色情网站购买7部少女性影像,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但审酌他只是购买、没有散布,今给予缓起诉,条件是黄子佼须向公库支付120万元(约17万令吉)及书写一份悔过书。
至于黄子佼被控毒品罪部分,检方另案侦办中。
(整理自《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