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宥胜被控于2016年对一名女员工舔耳揉胸,涉犯强制猥亵罪,台北地院今日审结,宥胜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全案可上诉。
宥胜前经纪人王子回应表示:“一切尊重司法程序。”
若维持一审将入狱,是否上诉?王子说,还要再跟律师沟通,重申尊重司法程序。
台北地检署调查,女员工在2016年案发时,在宥胜所属公司任职。某天,宥胜载女员工回家,以借厕所为由,进入女方的家,但宥胜上完厕所后并未离开,而是走向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女同事,称自己心情不佳,随后跨坐在女方的大腿上,强压女方的双手,再单手解扣对方的内衣,随即舔耳、揉胸,女同事吓坏不断反抗,宥胜才罢手离去。
去年11月,检方依照强制猥亵罪起诉宥胜,他是陷入#MeToo风波的男艺人中,第一个被判刑的。
(整理自《星洲日报》《壹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