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著名主持人黄子佼涉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影片,台北地方法院今早判黄子佼有期徒8个月,并科罚金10万元(约1.3万令吉),但可上诉。

黄子佼被起诉后,审理时否认有罪,检方求刑7至9个月,地方法院查出他持有数量达2259个,性影像客体的儿童及少年人数共35人,抵触《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条文,故判有期徒刑8月及罚款10万元,罚金部分得易服劳务。可上诉。

综合《联合报》、《自由时报》、《TVBS新闻网》等报道,黄子佼去年被民众告发涉嫌性侵害少女,检警在2023年8月4日搜索、约谈黄子佼,并在他的住处查扣他的随身硬碟,并在当中发现成年和未成年女子的大量性影片。黄子佼是在网络论坛“创意私房”上购买这些影片。

台北地检署今年5月起诉指控,黄子佼涉无故持有7部少女性影像,7月下旬检方再将他持有的其余41部性影像,也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并办;全案共47名被害人,其中年纪最小只有11岁,其余多为15岁至16岁。

黄子佼涉犯的无故持有少年性影像罪,适用修法前的儿少性剥削条例,法定刑度为一年以下。

黄子佼涉案后曾经认罪。检察官第一次侦办时,处分他缓起诉,条件是缴公库缓起诉处分金120万元、写至少1200字悔过书。不过,检方职权再议,台湾高等检察署认侦查不完备发回重查,随后检方起诉黄子佼。

法院在今年共5次开庭,最后一庭辩论庭时,黄子佼曾说“我黄子佼已不是黄子佼了”、“我的未来一片黯淡”等,此外,黄子佼也拒绝赔偿被害人金钱,还称“不是我拍的”。

黄子佼是五专毕业,目前待业中,案发时在演艺圈工作,经济状况小康,又其未曾因犯罪经法院判处罪刑。黄案发后于侦查中坦承犯行,法院歷次准备程序及审理中均否认犯行,迄未与被害人、告诉人等成立调解,併酌以检察官、辩护人对于被告刑度之意见等一切情状,依法判刑。

(新闻整理自《联合早报》《中时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