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NONO(陈宣裕)涉嫌性侵及猥亵多名女子案,台湾高等检察署决定不再上诉,希望案件尽快完结,让NONO早日入狱服刑。

NONO被指在2008年至2013年间,利用艺人身份及工作机会接触多名女子,并涉及性侵、猥亵及性侵未遂等指控,法院审理后,其中5项指控因证据不足判无罪。

不过,法院采信其中一名女子证词,认定NONO于2011年曾将对方载往大稻埕河滨停车场,并企图实施性侵,因此裁定强制性交未遂罪成立,判监2年6个月。

虽然NONO与检方皆曾提出上诉,但高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因此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高检署经审核后,也认定判决没有明显违法或错误,因此决定不上诉,以利案件尽快执行刑期。

(整理自《vibes.8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