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TVB艺人杨明2020年在山顶马己仙峡道疑因酒驾撞壆,早前承认不小心驾驶等罪遭判监18天,他向高庭上诉,今遭高院法官驳回,杨明须即时入狱18天!

杨明今早由女友庄思明陪同下,闻判后表现冷静。适逢今天是冬至,连同圣诞及元旦,杨都要在狱中渡过。除女友庄思明外,庄思明胞姐庄思敏亦有到庭,两人在得知结果时也表现平静。


杨明原名林明乐,他在早前承认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光度不足两罪。控罪指他在2020年8月7日在半山马己仙峡道(西行)不小心驾驶私家车,而私家车窗门被增补,以减低透光能力;杨在2021年11月被判监18天,停牌2年,就车窗玻璃光度不足罪则被罚款2000港币,准保释候上诉。

法官陈仲衡之前观看上诉人行车纪录仪片段后,提及上诉人最初认罪,后来改为不认罪,再改为认罪。控方指上诉人于裁判法院获准推翻认罪答辩后,控方遂提出覆核,其后才得知道上诉人改为认罪。

法官指出,不论是新旧法律团队作出的任何指示,上诉人由认罪改为不认罪,再改为认罪,均由上诉人自己决定,他必须接受其决定认罪所带来的后果,法官明言证据铁证如山。

上诉方指出,上诉人虽于2005年曾有酒驾纪录,惟当时只有20多岁,并指“人谁无过”,法庭于平衡所有因素后,应考虑是否可作宽大处理。

(新闻综合整理自《香港01》香港TOPICK》| 照片来源:《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