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亚纶涉性剥削被公诉 最重刑期可达10年!
台湾著名艺人炎亚纶(本名吴庚霖,改名吴秉孺)6月遭网红耀乐控诉偷拍私密片,全案经数月侦查,士林地检署今天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将炎亚纶提起公诉,未来最重恐被判囚10年。
炎亚纶也是继宥胜后很今日被控的第二位艺人,虽然妨害性自主部分,检察官认为罪证不足,不起诉处分炎亚纶,但他仍因涉嫌两个犯罪事实遭起诉,而炎亚纶未来最重恐被判囚10年。
炎亚纶涉拍耀乐私密片时,他当时还未成年,炎亚纶事后坦承2人交往过且私密影片外流,但强调非他流出。此事也导致炎亚纶演艺工作全面停摆。
士林地检署襄阅张志明说明,士林地检署侦办炎亚纶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案件,经检察官侦查终结,认炎亚纶涉嫌以手机拍摄与耀乐性的性行为,并持有该视频,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制造少年为性行为之电子讯号,及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嫌,将炎亚纶起诉。
至于其他妨害性自主部分,检察官认罪证不足,依法不起诉处分。
据了解,炎亚纶被起诉两个犯罪事实,第1是制造(即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嫌,案发时符合旧法,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万台币以下罚金;第2则是意图散布而继续持有少年性交视频,同样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得并科300万台币以下罚金。
另一方面,炎亚纶也发7点声明,并致谢检察官在不起诉书中帮他厘清一些事实。
炎亚纶表示,这5个月来很认真、诚实地面对自己的过去,今天算是一个阶段的结束。
“先跟身边周遭所有关心我跟帮助我的人说声谢谢,也对不起让各位难过,关心这件事的人,我会秉持一贯的态度,认真的面对,不闪躲。”
炎亚纶就他与耀乐之间纷扰声明如下:
1.经检察官裁决,证明本人与耀乐在交往期间与分手后,从未对其有过强制性交与黑道恐吓之行为,谢谢检察官证明本人清白。
2.本人真心诚心面对过往,且从未有任何散布之意图,作为公众人物,理应谨慎行事,爱惜羽毛,传递良善,近年除已发挥自身影响力,积极投入公益外,每年将自身部分所得揭给公益团体,让良善循环,并面对应有责任。
3.本人因不识法律在双方合意下拍摄而误触法律,而造成社会不安和占用公众媒体资源深感抱歉:更对于本人无足轻重的私人情感占据版面深感无奈和遗憾。
4.本人与耀乐近5年仍有联聚,且双方互有主动,至今仍不能理解,对方提告的动机?是为名还是利?
5.谢谢所有合作单位谅解,造成任何困扰深感抱歉,本人愿意积极配合相关后续。
6.在此期间对于给予我鼓励的朋友、家人、和仅是一面之绿的您们,想至上最诚挚的感谢,若非有您们的鼓助我寸步难行,给予我批评指教的朋友、家人和关心此事件的人们,我也致上诚挚的感谢,让我有深刻反省的空间。
7.对于自己绝对没有做的事情,再次谢谢检察官的明鉴,对于触法之处,必定遵守承诺,持续贡献社会,持续潜心检讨敦促自我成长。
“最后,我是公众人物,有社会的道德责任,平时受到大众媒体的重视和关心这是我要珍惜和尊重的,也绝对不想也不会仗着自己公众人物的身分而去扰乱社会的秩序,眼前要做的除了面对起诉的部分,重要的是尽全力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不让家人朋友担心,我一样很爱这个世界也很爱每个人,暂时不会再对外多说什么或博取什么关注,只希望这件事能尽快落幕,以上吴秉孺还望大众谅解。”
(新闻综合整理自《8视界》《NOW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