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以2比1多数票裁定,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
以法官卡马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天批准政府、内政部和国民登记局总监所提出的上诉,推翻高庭在去年9月9日,指大马女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可自动享有大马国籍的裁决。
多数票来自卡马鲁丁和法官拿督阿兹莎,法官拿督南达巴兰则持异议。
南达巴兰认为,我国现有的公民权法令不允许大马女公民在海外产下的子女自动获得公民权,是在歧视大马女性。
无论如何,上诉庭说明,在等待联邦法院处理上诉期间,这6名母亲为孩子争取的大马公民权将得以保留;至于其他还在等待处理的公民权申请,则会先暂时冻结,直到联邦法院处理上诉为止。
2021年9月9日,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及6名与外籍人士结婚并在海外诞下孩子的母亲入禀高庭,联合起诉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国民登记局。
当时吉隆坡高庭作出标杆裁决,大马籍妇女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孩子也可以获得公民权否则将违反宪法,存有性别歧视。
(报导整理自《当今大马》/《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