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SRC国际洗钱案终极上诉失败!联邦法院的判决,也让他成为我国史上首位入狱的前首相!

联邦法院五司今下一致裁决,驳回纳吉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原判,换言之,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联邦法院也维持纳吉定罪及坐牢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刑罚。

纳吉之前在高庭被判罪名成立,被判:
3项刑事失信罪名,各入狱10年
3项洗黑钱罪名,各入狱10年
1项滥权罪名,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上述刑罚同时执行,需坐牢12年;若是无法缴罚款,则须5年监禁取代。

随着上诉失败,纳吉也成了大马建国来第一位被判入狱的前首相。

他在闻判后脸色凝重,并在众人簇拥下与亲友做入狱前最后交流。其夫人罗斯玛和子女均在法庭,听到判决后一脸失望。

此外,纳吉战友巫统主席阿末扎希也到场表示支持。他在休庭后一直与纳吉谈话,似乎在商讨下一步行动。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为首的五司,是在今午4时06分左右开始宣读书面判词后,作此裁决。

其他四司是:东马大法官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娜丽妮、林添钻以及扎比丁。

(新闻整理自《南洋商报》《星洲日报》《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