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正在探讨“解散国会60天内须选举” 天数规定,或会尝试延长这个规定期限。

选委会主席阿都甘尼说,选委会正检讨这项条规是否合时宜,因为随着选民人数每年大幅增加,若延长解散后必须大选的天数期限,可让选委会较有充裕的时间准备。

“我们会尝试进一步延长天数期限,因为,选民人数从1490万增至目前2110万人,现有的60天期限已变得仓促。”

“18岁选民人数每年将增加50万,它(选民人数)还会继续增加。”

阿都甘尼说,选民增加,选委会需要做的准备,包括投票中心数目和工作人员,以便选举能在舒适条件下举行。

此外,他也希望,仍未解散的6个州属可以同时解散州选,方便选委会处理州选工作。

他也说,第15届全国大选整体投票率达74.71%,是非常好的投票率。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