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集团创办人李金友确认,已经收到莎阿南高庭针对他的破产一案所发出的接收令和裁决令,无论如何,他强调,自己没有申请破产,也没被禁止出国!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澄清破产一事,并表示准备与报穷局官员合作,以解决问题。

他解释,事情的缘由是,他被一名美国律师Patrick Healy入禀美国仲裁庭起诉他,此人也是他在美国的公司——Club Excellence Inc.的前职员,但因冠病疫情等其他原因,已经关闭了这家公司。

后来,Patrick Healy入禀美国仲裁庭起诉他,法庭宣判李金友必须支付300万令吉给Patrick Healy,对方也把美国的裁决带到大马,并援引大马破产法令宣告李金友破产。

李金友强调,他不支付这300万令吉,是因为他已经支付Patrick Healy 57万美金(约250万令吉)的咨询费。

李金友说,他会向大马报穷局总监呈交财务状况书,律师将和报穷局进行协商,若无法协商至100万令吉,他会向报穷局支付300万令吉,以便报穷局可以与Patrick Healy接洽。

让律师和他们谈,看是否能谈到100万令吉,如果谈不到,就把300万给报穷局咯。

我对马来西亚政府和司法制度充满信心,破产法令会保护我国公民。

他已指示律师继续与Patrick Healy的律师进行谈判,以友好的方式搁置破产通知。

我没有宣布自己破产,等着报穷局通知我。

他表示,破产法令有条文保护他的隐私。

破产是私事,没有人应该公开揭露,做出这件事的人可以被起诉诽谤。

(整理自《星洲日报》|《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