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卫生特委员会同意卫生部,研究用电子烟作为戒烟治疗法的建议之一,以及同意07后“禁烟世代”条文维持并且下调罚款。
特委会同意,维持2023年公卫烟草和吸烟管制法案中的“禁烟世代”条文,禁止07后人士抽烟及相关惩罚的第18和19条文推迟生效,且罚款降至250令吉。
委员会指同意维持第18及19条文,生效日期则可推迟至由部长通过第1(2)条文行使权力制定,同时也同意第18和19条文罚款,从500令吉降至250令吉。
此外,在电子烟方面,根据委员会在2023年公卫烟草和吸烟管制法案报告中说,委员会听取卫生专家解释,指使用电子烟作为戒烟治疗方法之一,也需获得负责机构文件支持与批准。
“这必须备有安全性、有效性、副作用和使用程序等相关的证明文件。”
委员会也获知,减少吸烟量方式只适用于那些长期吸烟群体,不应用于不曾接触烟草群体,同时,在烟草产品贴禁烟提醒同样需要。
委员会也同意把法案第56(1)条文,规定卫生总监向部长提呈一份有关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吸烟材料、烟草替代品或吸烟装置,禁止吸食烟草制品或烟草替代产品以及禁止使用吸烟装置的有效性定期报告的日期,从2025年1月推迟至2025年6月。
委员会同意,法案对吸烟材料的定义,而法案需管制所有烟草产品,包括电子烟。
(新闻综合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