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宣判,民主联盟党主席兼麻坡区国会议员 #赛沙迪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罪,罪名成立!
高庭法官阿查哈念出判决时指出,被告在抗辩的说词无法在所有4项控状挑起合理疑点,因此法庭判决被告4项罪名皆成立。
目前高庭准备聆听控辩双房对刑罚的陈词。
赛沙迪于今早9时33分抵达法庭,其家属及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党员已抵达法庭力挺他。
根据现场媒体报导,赛沙迪在走入法庭前表示,决定权在于上苍,他相信法庭会给予相应的裁决,洗清他的罪名。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法庭上抗争,不屈服于任何威胁和贿赂,我相信上苍旨意,我们将获胜。”
新闻背景:
去年10月28日,高庭在裁定,面对4项控罪的赛沙迪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
4项指控依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第4(1)(b)条提出,若罪成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并处以不少于非法活动所得总额或价值的五倍。
根据控状指出,时任土青团团长赛沙迪,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时,与拉菲克串谋失信这笔款项。
另一项一项指赛沙迪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的控状。
另两项洗黑钱控状指出,赛沙迪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综合整理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