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宣布,调整游客申请增值税退税的规定,让消费更多游客离开泰国时,更方便申请退税。

当地媒体报道,有关增值税退税的新规定,早在1月就已经生效。

根据了解,过去游客购买5000泰铢(约663令吉)以下商品时,在办理登机手续前,须向海关柜台出示商品、税务发票原件和退税申请表,给海关人员检查及盖章。

随着新规定执行后,泰国政府把5000泰铢顶限提高到2万泰铢(约2600令吉),也不需要在办理登机手续前经海关柜台检查了,换言之,游客旅游期间,购物不超过2万泰铢,可在办理登机和出境手续后,直接到税务局退税柜台办理退税就行了。

根据泰国税务局网站的资料,购物超过2万泰铢的游客,仍须在办理登机手续前,向海关柜台出示商品、税务发票原件和退税申请表,给海关人员检查和盖章,然后到税务局柜台办理退税,并须再次出示所购买的商品或奢侈品。换言之,这些商品或奢侈品必须手提上飞机。

当局也扩大须申报商品类别和价值,旅客在通过机场移民局检查护照通关后,价值超过4万泰铢商品,如珠宝、金饰、手表、眼镜、钢笔、手机、膝上型电脑或平板电脑、皮带、笔记本、钱包和手提包(不包含行李箱),以及价值超过10万泰铢的随身携带商品,须再接受机场内退税部门的工作人员检查盖章。

泰国税务局网站提醒游客,只能在贴有“VAT refund for tourists”(即游客可申请增值税退税)标志商店购物,单张发票至少2000泰铢(包含增值税),且购买的商品须在购买日起60天内离开泰国,才符合申请退税条件。

在这些商店购物时,游客须出示护照,并要求店家签发退税申请表和税务发票原件。

泰国共有10个国际机场设有税务局退税柜台,即曼谷素万那普机场、廊曼机场、清迈机场、清莱机场、普吉机场、合艾机场、乌塔堡机场、甲米机场、苏梅机场和素叻他尼机场。

(新闻整理自988聚焦东盟 | 《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