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前端洛州议员杨祖强性侵印尼女佣上诉,上诉庭今以2对1大多数裁决驳回,维持高庭罪成原判,但监禁刑期从13年减少至8年,维持2次鞭刑。

由上诉庭法官哈德丽雅为首上诉庭三司作此判决。杨祖强代表律师拉兹巴星要求减刑至8至10年监禁,并移除鞭刑,其中一个理由是被告今年已54岁。

上诉庭也批准上诉方提出暂缓刑法执行令,杨祖强将上诉至联邦法院。

上诉庭法官阿兹曼阿都拉宣读大多数裁决判词时说,他和哈德丽雅认为,此案受害者是可信证人。

他说,根据控状内容,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到9时15分在美鲁拉也镇住家楼上房间强奸一名印尼籍女子,后者也是其家庭女佣。

被告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罪成最高刑罚可判处20年监禁及鞭刑。

阿兹曼阿都拉说,在案发时间时段,被告妻子与孩子离家到麦当劳购餐,住家除了两人独处外没其他人,被告有足够作案时间。

他们也认为,在高庭审讯阶段,被告律师在交叉盘问关键证人时,没成功证明对被告有利的疑点。

另一方面,科玛蒂在少数判决中指出,根据受害者最早向印尼驻马大使馆的投诉,最初是指控其雇主性骚扰她,而非性侵,后来也提到遭到雇主不公平对待。

她说,受害者隔天到警察局报告,改为性侵指控,不过本案没有性侵的DNA证据,而受害者体检伤势,也与所指控事实不一致。

她认为,案发时段,被告妻子及孩子到附近麦当劳购餐,期间只有10至13分钟车程,而被告冒着巨大风险性侵女佣,并不合理,被告在此案有利于被告的合理疑点。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