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莫哈末依沙收贿罪上诉得直,上诉庭今日宣判撤销其9项涉及300万令吉的贪污罪控罪。

由拿督瓦兹尔、拿督阿末再迪和拿督格玛蒂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法官瓦泽尔指出,高庭犯了一个错误,需要干预,因此上诉批准,上诉者的定罪和刑罚被撤销。

76岁莫哈末依沙也是森州前州务大臣。

莫哈末依沙因在任职期间,批准联邦投资机构(FIC)以高价购买砂拉越古晋一家酒店,于2018年12月14日在法庭面对10项涉及款额超过300万令吉的失信与收贿控罪。

高庭在2021年2月3日宣判,莫哈末依沙在购置酒店案中的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的控状,罪名成立,处以监禁54年和罚款154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18年取代。

然而,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谕令刑期同期执行,换言之,莫哈末依沙只需监禁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