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与国家银行以及房屋与地方政府部,讨论国家房屋政策下提出的建议,包括提供长期房屋贷款。
副首相阿末扎希指出,上述事项是国家生活成本行动理事会(NACCOL)执行委员会昨天在会议上议定的事项之一。
阿末扎希也是NACCOL执行委员会主席,他发文告说,这是为了确保低收入个人和家庭,能拥有房屋,不必承受房价上涨的负担。
“其目的是确保经济条件较差的个人和家庭能拥有一套房子,不会因房价不断上涨而负担沉重,尤其是需考虑让他们可以通过长期房贷获取融资。”
目前我国房贷最长期限为35年或至借贷者年满70岁。若借贷者现年50岁,其房贷期限最高将是20年,即到其年满70岁为止。
国家银行是于2013年7月将原本最长45年房贷期限改为35年。
事实上,国行今年7月曾表明,无意实行跨代贷款,也无意将房屋贷款期限延长至40年,而是维持当前最长35年的贷款期限政策。
(整理自《星洲日报》《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