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已同意在来临的国会进入宗教司法案二读和三读!
宗教部长纳因指出,此项法案主要目的加强布城、吉隆坡和纳闽直辖区的宗教裁决机构权利。
至于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案(355法令),则不会在下周一开始的下议院会议中提呈。
随着宗教司法案即将进入二读程序,前雪州行政议员兼前行动党中委 邓章钦担心,一旦这项法案获得通过,政府未来或会因为宗教极端分子施压而修宪,马来西亚的世俗国地位将不复存在,可能转变成为宗教国。
他今日在脸书发文指出,原因是有关法案中有几条是违反《联邦宪法》马来西亚是世俗国的精神。
伊斯兰姐妹会(SIS)方面,同样反对宗教司法案,他们认为这将会使担心当局获无限权力宗教当局得以逃避问责。
该会在文告中指出,在没有监督且没有办法提出上诉或法律挑战的情况下,不受约束的机构或个人权利,会直接破坏法治原则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