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争议的公民权修宪法案今天在国会下议院表决,最终以三分之二多数议席三读通过,意味着日后大马籍母亲在海外产子时,孩子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
国会下议院议长佐哈里宣布,这项公民权修宪桉获得206名国会议员的支持,成功跨过三分二的门槛。
今天一共有221名国会议员参与表决,当中14人缺席,1人投下反对票、1人因为被冻结议员资格而无法投票。
随后《星洲日报》证实,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就是唯一投下反对票的议员。
这项公民权修宪案不具有追溯性,这也意味着,尽管宪法修正案允许海外生产的孩子自动取得公民权,但由于没有追溯效用,这将导致目前大马女子在海外生产的孩子,包括已经超过21岁的孩子,都依然不能享有自动享有公民权的权利,这也因此成为了各方的争议。
同时,根据这项修宪案,内政部建议修改第二附表第三部分的第19B条文,那就是 任何被发现遗弃在国内任何地方的新生儿,都应该推定母亲是马来西亚公民。
换句话说,任何被发现遗弃在国内的新生儿,他们都会被假定是由大马籍母亲所生,因此可以依法自动成为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