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大学一年级学生遭学长霸凌案,22岁被告莫哈末阿迪尔末阿旺干尼今日上午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涉嫌故意穿上钉鞋后踩踏受害人肚子,惟他不认罪。
根据控状,莫哈末阿迪尔末阿旺干尼涉嫌于上个月21日约晚上10时44分在国防大学新街场军营内的草场,故意在穿着钉鞋后踩踏19岁受害人——国防大学一年级新生莫哈末哈吉依克巴的肚子。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不超过1年监禁、不超过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并询及是否明白控状,被告中气十足地表示明白;当再询及是否承认罪行,被告也以洪亮声音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副检察司鲁斯里建议,由于被告是军校学生,应当维持严格纪律,建议设定1万令吉保释金,并要求一名担保人,也建议在案件结束前禁止被告与受害人接触。
被告代表努鲁蒂雅娜则要求推事酌情考虑被告年龄为22岁,依然需要上学,且其家人会确保被告按时出庭。
最终,推事诺丽琳娜哈宁决定将保释金定为5000令吉,并要求一名担保人,同时禁止被告在案件结束前与受害人联系。案件定于明年2月10日过堂。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