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安华承认,前首相纳吉的特赦申请,是他提交给国家元首主持的特赦局会议。
安华说,他去年12月8日出席特赦局会议,当时会议还没有纳吉特赦的申请,是他把特赦提呈特赦局,因为,他认为必须考虑此事。
安华表示,纳吉虽然抨击一马公司案件,但既然他已入狱,每个公民都有向国家元首请求赦免罪行的权利。
安华今天是在国会首相问答环节回答哥打峇鲁国会议员达基尤丁询问有关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是否存在问题时回应,他是以所有公民或囚犯有申请权利,向元首提交特赦纳吉的申请,并以纳吉地位可以有合理考虑,当时元首御准了。
“(会议)有11个议程,其中10个由法律组按照程序提呈,轮到第11项时,元首要求我说明特赦纳吉的申请。”
另一方面,上诉庭也择定,明年1月6日审理纳吉就高庭驳回特赦附录司法检讨上诉案。
总检察署在文告中要求各方尊重法庭程序,不要发表任何干预审讯性质言论,毕竟法庭尚未针对上诉及申请通知作出决定。
纳吉针对第十六任国家元首,在特赦附录中允许他6年监禁刑罚所剩下刑期,可通过居家拘留方式进行,并挑战执法当局执行相关谕令。7月3日,高庭驳回纳吉申请,纳吉把案件带到上诉庭上诉。
71岁纳吉因为在SRC国际公司案滥用4200万令吉款项罪名成立被判处12年监禁,后来获得有条件特赦,减半至6年监禁,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新闻整理自《光华日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