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提醒雇主,若农历新年休业天数超过法定公假,老板们不能强迫员工拿年假或无薪假!

人资部在文告中说,该部接获一些雇员的投诉,指被雇主强迫他们放年假或无薪假期。

“人资部声明,雇员有权决定何时申请年假,雇主不能为了节省营运开销强迫雇员年假或无薪假;因为,年假与无薪假是须基于雇员自己要求和申请而批准。”

人资部指出,一旦发现雇主休业超过法定公假,然后剥削员工的年假和薪资权利,员工可依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69条文,到工作地点临近劳工局投诉。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