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修改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要求集会主办方必须获得场地持有人的批准的条文(第11条文),将被删除。
首相安华预计,政府将在下一个国会会议上提呈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修正案。
他今天在国会问答环节回答问题时表示,集会主办方必须提前5天通知警方,以便警方可以协助维持交通秩序与安全。
他说,此前对“人民厌贪”集会展开的调查将被停止,当局也不会对涉及的学生采取任何行动。
“前几天的2012国家安全罪行法令(SOSMA)扣留犯家属的绝食抗议,也不会被采取任何行动。”
无论如何,他强调,政府允许的是和平集会,如果涉及犯罪和安全问题,例如在集会上携带武器,当局仍可援引法律对付。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