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正式三读通过2024年大马媒体理事会法案,为我国媒体业掀开历史新页,但政府强调,无意通过此来干预媒体自由。

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说,政府会委任2名代表进入大马媒体理事会董事局,主要是协调理事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事务,但政府无意通过该委任干预媒体自由。

“通过设立媒体理事会,政府相信媒体业者本身可发挥监督与制衡的角色,以提高业界的廉正与道德规范。”

她说,受委代表政府成员必须涉足媒体业,这意味着,政府代表很可能来自大马电台电视台(RTM)或马新社(Bernama)高层,也有可能是新闻从业员。

她说,上述法案旨在保障媒体自由,确保公众获得真实、完整和公正的信息,并在经过18名国会议员辩论后,以声浪方式通过。

尽管该法案已经通过,但民间组织异口同声反对政府相关的委任。

这10个组织为大马独立新闻中心(CIJ)、ARTICLE 19、独立媒体运动(GERAMM)、姐妹正义联盟(JFS)、人民之声、阳光计划(Sinar Project)、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人权中心(MCCHR)、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M),还有网路性别暴力监督组织Kryss Network。

他们补充,张念群声明两名政府代表将是熟悉媒体业专业人士,比如来自《马新社》或者RTM的代表,他们希望当局可在日后促进媒体的独立性,并视公众的权益为优先,而不是出自于政治的权宜之计。

他们也认为,为了确保此举不是出自于安抚媒体和公众,政府须赋予大马媒体理事会充分的权力和资源,让他们可以履行改革的任务,而这些举措包括政府不可协商的承诺,即废除具有压迫性的法律。

张念群昨午在提呈法案二读时说,早在1973年,就已提出成立一个委员会或组织,以协调大马媒体行业治理的建议。

不过,她指出,设立媒体理事会的建议直至2019年12月6日才提呈内阁并获得批准,随后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成立会议,并由前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主持。

她说,当前媒体行业所面临其中一个挑战是,缺乏统一的新闻报道道德准则,以供大马的所有媒体从业人员采纳使用。

“很多人投诉一些媒体用耸人听闻的标题抢点击率和制造话题,如果政府对这些媒体机构采取行动,可能会被曲解成是箝制新闻自由,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像媒体理事会这样中立和有诚信的机构,采取合适的行动。”

她提到,若公众因媒体从业者报道而受影响,他们没有可提出投诉的平台,也缺乏通过现有法庭程序解决问题的机制。

她说,成立媒体理事会将有助于制定媒体标准,以及建立公众、新闻机构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并作为受理投诉的协调单位。

“政府认为,如今是时候成立由媒体行业主导单位,以协调大马媒体治理。媒体理事会将结合各方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定一套可供所有从业者遵循的全面道德准则。”

根据该法案,媒体理事会也负责协调与记者及媒体机构的培训、能力建设和专业发展相关事务,并管理和维护包含媒体从业者及独立媒体从业者信息的数据库,以推动媒体和新闻业的持续发展。

张念群也说,该法案也开创先河加强女性地位,规定每个组别的董事会成员必须至少有一名女性代表,同时,法案规定每个组别中至少有一名来自沙巴或砂拉越的代表,来达到各方所需的平衡。

(新闻综合整理自《南洋商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