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民航管理局颁布新规,3月4日起航空乘客需随身携带行动电源(power bank),禁止放在头顶行李舱内的随身行李中。
根据原有规定,行动电源不能放在托运行李中,乘客须将其放置于随身行李。
根据3月4日发布的新指令,航空公司须提醒乘客,避免将行动电源存放于头顶行李舱内的随身行李,而是要将其随身携带。
马来西亚民航局首席执行员诺阿兹曼指出,新指令符合业界最佳实践及近期事件后的建议。
他说,机组人员应保持警惕,接受培训,以应对潜在的电池危害,而航空公司应确保机上配备防火袋和灭火设备。
民航管理局是基于韩国在今年1月28日,发生客机在准备飞往香港时机舱内发生火灾,导致176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在起飞前被紧急疏散的事件,而发布此新规。
据推测,火灾可能是由存放于头顶行李舱内的锂离子电池引发,但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