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隆市中心印度回教堂路的百年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女神兴都庙,传出将被吉隆坡市政厅拆除并让路建清真寺引发高度关注,各种流言四起,市长麦慕娜承诺,在各方未达共识及迁至新址前,现有庙宇不会拆。

吉隆坡市政局今天就“拆百年兴都庙建回教堂”事件澄清,强调该地段属私人公司拥有;市局已知悉有关地主要在该地段完成兴建清真寺的捐赠心愿,作为协调单位,当局会采取积极措施。

“这片私人公司拥有的土地引起关注,是因为其中一小部分目前是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女神兴都庙的所在地,市局已确定一处新地点,安置受影响膜拜场所,确保兴都徒能继续舒适和谐进行宗教活动。”

《Astroawani》报道,市长麦慕娜今天巡视该地后在记者会说,市局将保证所采取每步措施,遵循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原则。

另一方面,市局较后也发文告重申,兴都庙在还没迁庙到新址前,绝不拆原庙。根据文告,地段属私人公司拥有,其中一部分范围作为兴都庙宇。该公司建议在地段上,兴建清真寺。

文告强调,私人公司以合法地主身份提出改建议,与政府无关;无论如何,市政局积极提供协助,为所有涉及单位寻求最佳解决方案,避免引发任何歧视任何种族事件。

市长给予保证后,地主Jakel集团也同样出面,保证不强拆这座百年老庙。

Jakel法律与企业通讯主管艾曼说,公司希望通过双赢方案,继续与兴都庙方协商;待庙宇迁移至庙方同意的新址后,原址才会动工。

“我要强调,部份外界人士使用拆除(merobohkan、perobohan)一词,这并不正确,拆庙根本不存在。”

根据Jakel法务说法,已献议支付庙宇迁移费,而市局也曾提议2至3的新地点,但均被庙方所拒绝。

“我们自2009年就对该片土地展开调查,并在3年后签署购地协议,以实现公司创始人贾乔阿末捐赠清真寺给当地群体的愿望。”

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成立我国独立前,已有130年历史,惟捍卫自由律师团等昨日揭露,市政局向私企发出规划准证,以在庙址上建造清真寺。

虽然市政局如今承诺提供替代土地,但倡导保护庙宇组织则认为,与其大费周章拆迁庙,不如在附近另择地点来建清真寺。

《MalaysiaNow》报道,拟建的清真寺预计将命名为“昌明清真寺”(Masjid Madani),首相安华料在本月主持动土仪式。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玛立召开记者会说,没必要拆除这座庙,更简单的解决方案是在附近2片地上建清真寺,该地段够大,而且还有空间扩建。”

其他出席记者会者有安美嘉、代表兴都庙的前国会议员苏仁德兰及其他庙宇成员。

另一方面,首相署副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古拉透露,政府昨天已针对兴都庙作数项决定,包括暂不拆除,寻找合适地点搬迁及给予赔偿金。

古拉今早到访问该庙后接受《星洲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市长亲自到来移交信函,承诺庙不会拆。

他指出,新搬迁地点仍在讨论,委员会已建议数个地点,但未有最终决定。

“该庙地在12年前已出售,并不是在近几年发生的事,我们要知道该地为何在12年前会被卖了;时任政府官员必须解释。”

据古拉,兴都庙原址在现有庙宇后方,2008年才兴建此建筑和迁往现址。

(新闻综合整理自《星洲日报》《当今大马》《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