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中华小学国旗倒挂风波延烧至今,警方今日传召7人协助调查,当中包括该校董事长、校长和涉及挂错国旗的校工。
波小董事长刘国利证实,他今天连同2名学校董事、校长、守卫和2名校工被传召到波德申警区总部录供。7人从早上10时至下午1时逗留在警局,由查案警官轮流问话。
据波德申警区主任玛斯兰警监,警方8月3日接获投报后,立刻开档调查该事件。
警方援引多条法令调查,包括: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导致破坏公共安宁)、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徽章与名称(防范不当使用)法令第5条文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案件调查后,报告将交由总检察署定夺。
该事件延烧至今受各界关注,董总表示,对于校方一时疏忽的错误,应以教育与纠正为先,加强内部监督,而非贸然祭出严厉惩处。
董总今日发文告说,国内过去半年已有多起国旗错置事件,包括报章封面刊登缺少新月图案国旗、教育部SPM成绩报告使用错误设计国旗图案等,前者编务高层停职接受调查;后者致歉后,涉事人员最终仅内部调职处理。
董总说,由于上述事件处理方式不一,不免让人质疑当局的标准是否一致
“类似事件,若是要依法规秉公处理,而非因对象不同而有所宽严不一。”
董总认为,若非蓄意冒犯,不宜轻率定调为重大过失,更不应在尚未查明动机前,作出高调惩处的表态。
董总表示,他们充分理解并尊重国旗作为国家最高象征,但也呼吁社会各界理性看待此事,交由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不应煽动社会情绪或针对特定学校过度施压。
“社会固然有权批评,但在未厘清事实前,不宜妄下定论。”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