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正修订《教育(学生纪律)条规》,全面禁止校园吸烟,包括香烟、电子烟装置与烟油。
教育部长法丽娜说,近期部分教师公开吸电子烟,对学生造成不良示范,已是
违反《马来西亚教师标准》。
她说,违规教师将在《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产品管控法令》下受惩处,一经定罪,可面临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最高2年监禁。
为防范学生及校内人员使用香烟与电子烟,法丽娜说,教育部已主动采取多项应对措施,包括:严格执行《2015年第17号通告》,禁止在学校使用电子烟,以及落实《1997年第5号通告》(SPI),把学校列为禁烟区。
另外,教育部也推动多项品德教育及健康宣导计划,透过周会、辅导课、讲座及展览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
在跨部门可做方面,教育部正与大马皇家警察、卫生部及国家反毒机构(AADK)合作,推行‘戒烟介入模组强化训练’、‘IMFree电子烟危害宣导’及‘HEBAT戒除烟害’等计划。
教育部呼吁社会及地方当局加强监督学生购买与使用电子烟情况,并提醒家长留意孩子行为变化,避免其染上电子烟瘾。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