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联合卫生部营养组重申,有12类食品与饮料禁止在学校食堂贩售,旨在确保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预防肥胖及相关慢性疾病,促进全面成长。
教育部在官方脸书上载贴文,把12类视频与饮料列出,并说明这项措施是落实《1985年食品条例》与“健康校园政策”的重要举措,重点在于减少学生摄取过多糖分、盐分及高度加工食品。
事实上,上述指令早已存在多年,教育部也曾在2018年发布规定。根据指引,校内食堂与小卖部业者须全面遵守规定,以下12类食品与饮料列入禁售名单:
1.《1985年食品条例》下禁止的食品,如过期食品、造型玩具类食品
2.加工食品(如炸薯条、汉堡、香肠、鸡块、鱼丸、肉丸等,非正餐烹调)
3.膨化零食(薯片、虾片等)
4.糖果与巧克力
5.腌制食品
6.高糖奶油类食品
7.速食产品(快熟面、拉面、米粉、粿条、即食粥及调味料等)
8.冰品及冰淇淋类制品
9.含糖饮料与加料饮品(果汁饮料、香味糖浆、奶精、三合一粉、奶油等)
10.能量饮料、草药饮料及水果含量低于35%的饮品
11.茶与咖啡(仅限教师饮用)
12.含酒精食品及饮料

教育部强调,除了限制不健康食品供应,学校也将持续推动营养教育,鼓励学生多摄取水果、蔬菜及均衡饮食。
当局呼吁家长、教师及业者共同配合,营造更健康的校园饮食环境,确保学生在学业与生活中保持最佳状态。
(新闻综合整理自《南洋商报》《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