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已议决,自明年1月1日起,将废除以往因不同计划或宣传活动而提供交通罚单折扣的做法,改为实行“越早缴付,罚得越少”(The Less You Delay, The Less You Pay)为原则的新制度。

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为鼓励民众尽早缴纳交通罚单,内阁已决定推出两项优惠措施:自明年起,针对罚款金额不超过300令吉的罚单,若在收到罚单后的前15天内缴清,只需支付一半罚款;此外,今年最后两个月内结清所欠罚款者,可获得最高70%的减免。

他以300令吉交通罚单为例,若能在接获罚单的15天内缴清罚款,则只需缴150令吉。

根据新罚款制度:

•在接获罚单后的1至15天内缴付,可享有50%罚款折扣;

•第16至30天内缴付,可获33%折扣;

•第31至60天内缴付,将需缴付全额罚款(无任何折扣);

•超过60天未缴清者,将面临上庭提控或列入黑名单。

在制度正式实施前,政府设定过渡期为今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民众缴付陆路交通局及警方罚单,可获得50%至70%的折扣。

换言之,过渡期结束后,新制度将全面生效,所有交通罚单将依据“越早缴付,罚得越少”的原则处理,超过60天未缴付者将不再享有任何折扣。

根据交通部与内政部联合文告,民众可通过以下方式缴付罚单,包括MySIKAP官网、MyJPJ 手机应用程序、MyBayar 手机应用程序、全国陆路交通局柜台或自助服务机及各大警方罚单缴付管道。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