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指出,在全面审查调查报告后,才决定提控两名涉嫌打伤学生的教师,强调此举是为了维护儿童特别是特殊学生的权益与福祉,无意贬低教师专业与尊严。
总检署在文告中澄清,针对2名教师的指控,总检署并非意在贬低教师这一职业或崇高专业地位,而是基于多方面考量,尤其包括特殊学生(OKU)的权利与福利后所作出的决定。
总检察署强调,调查显示,两名教师的行为已超出教育体制内规定的惩戒范围,因此决定采取检控行动,确保无人采取超越法律界限的行动。
两名涉案教师分别是槟城孔圣庙中华中学现职教师与一名退休教师,被指于2023年使用藤条鞭打一名13岁男学生,导致学生受伤。
两名被告已于本月6日在槟城乔治市第二及第三推事庭分别被控上庭,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危险武器或手段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10年、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
“相关提控并非针对教师群体或其崇高的职业地位,而是在综合考虑特殊学生的权利、福利及法律原则后所作出的决定。”
总检察署重申,教师在教育体系中肩负着培育国家未来一代的重要职责,而该署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所有行动公平、公正,并符合法律精神,保障儿童及弱势群体的权益。
(新闻整理自《光华日报》《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