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东姑扎夫鲁驳斥国盟总秘书阿兹敏的指控,强调我国在《马美互惠贸易协定》下,没仿效美国的义务,对其他国家实施任何形式的贸易限制或禁令。

扎夫鲁解释,根据协定内容,我国只有在涉及两国“共同关切”的经济或国家安全议题上,才需采取相应行动。

他表示,“协定中的‘共同’一词至关重要;这意味着,如果某个问题仅影响美国而与我国无关,我国就没有义务跟随美国的做法。”

他批评阿兹敏对协定第5.1条款的内容“断章取义”,并指后者“选择性引用”条文,误导公众对协定的理解。

此外,扎夫鲁指出,若我国未及时签署《马美互惠贸易协定》,就可能面临被美国恢复至原有24%,甚至更高对等关税风险。

他也澄清,大马在该协定下向美国采购的货品与服务清单,并非新增项目,而是来自企业自身采购建议,且不涉及任何公帑。

扎夫鲁也重申政府会继续禁止出口稀土原料,以推动本地稀土下游产业的发展。

早前,阿兹敏在马美贸易协定签署后公开批评,这个贸易协定可能损害我国经济主权,并迫使我国在贸易、投资与监管领域遵循美国标准。

根据早前签署的协议,马美于10月26日正式达成《互惠贸易协定》,以加强双边经济关系和扩大市场准入。

其中,美国承诺维持对大马商品19%的互惠关税,并豁免多达1711项关税项目,涵盖棕油、橡胶、可可、飞机零件及药品等主要出口产品,总出口额约达52亿美元,占我国总出口额的12%。

(新闻整理自《当今大马》《东方日报》《南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