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40%税收返还课题而辞掉企合发展部长的沙巴民统党主席依温贝尼迪说,总检察署在“40%净税收”的声明,点出了他辞职原因关键,在他而言,“就判决理由瑕疵上诉”还是属于上诉。

依温说,总检察署在声明中,指中央政府尊重高庭裁决,不会就沙巴“40%净税收”上诉并且启动与沙政府谈判;但是,声明中指的“不提上诉,但将就判决理由的瑕疵提出上诉”,这依然属于是“上诉”。

“对我来说,上诉,就是上诉!即便总检署表示尊重40%特别拨款原则,如果上诉庭裁定高庭裁决有误,那么,税收返还权利仍可能会无效。”

依温重申,民统党立场非常明确:中央政府根据宪法联邦表(Federal List)承担责任,与沙巴享有40%权利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联邦表属于政策性事项,而沙巴40%权利是沙巴法律权利,其他州虽有特殊权利,但沙巴40%不可被替代。

他表示,这笔资金对沙巴州政府极为重要,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消除贫困、经济与创业计划及各项发展倡议。

“我还在内阁任职期间,每次讨论40%净税收问题,都会明确表达立场。”

依温呼吁,沙巴人民应选择有原则的本地政党领导州政府,以有效推动“沙巴优先”议程,确保宪法保障的权利落实。

他认为,在亚庇高庭发布裁决后,凸显他在内阁继续任职的尴尬,因为,裁决中记录总检署对沙巴律师协会提起的司法审查的立场与意见。

另一方面,沙巴“40%净税收”争议持续升温,《星洲网》也制作了懒人包,让民众更加了解此事重点。

什么是“40%净税收”?
根据《联邦宪法》第112C条及第十附表第四部分2(1)小节,联邦政府每年从沙巴所获收入中,必须返还40%给沙巴。重点在于“联邦实际从沙巴收取的收益”,而非联邦拨款,公务员薪资或发展开销等不能计入。

联邦从沙巴收了多少?
公开资料显示,2023和2024年联邦每年从沙巴收取约500亿令吉收入,按宪法应返还约200亿令吉。但财政部每年拨款给沙巴约130亿至140亿令吉,预计2026年增至170亿令吉,引发争议。

哪些收入属于“来自沙巴”?
凡源自沙巴的收入均计入,包括:沙巴征收的联邦税、在沙巴销售车辆的进口税与消费税、国际石油公司在沙巴海域的石油所得税、FGV、Felda等在沙巴经营的公司税、各联邦机构在沙巴收取的费用,如陆路交通局、关税局、移民局、国民登记局等、

除了40%,沙巴还有额外宪法保障
根据第十附表第五部分,沙巴每年还享有石油产品进口税和消费税超过10亿令吉,以及原油出口税最高达10%,约40亿令吉。这些收入不可被削减、替代或以拨款抵销。

(新闻综合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