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循序渐进落实电子发票(e-invoice)政策,而在第五阶段,可能会稍微调整延迟落实;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透露,财政部将研究推迟电子发票第五阶段。

电子发票政策是于去年8月1日开跑,第一阶段至第三阶段已顺利展开,至于第四阶段,计划从明年(2026年)1月1日 开始实施,适用于年销售额介100万至500万令吉的企业。

第五阶段则是从明年7月1日起实施,涵盖年销售额介于50万至100万令吉的企业。

根据中小企业机构定义,微型企业指年营业额少于30万令吉或员工人数少于5人的企业。

林慧英说,根据守规和交易模式分析,税收流失风险最高的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行业、特定专业服务、以及 主要以现金交易的 商业活动。

自从电子发票政策落实以来,批发和零售贸易行业领域已发出超过1亿8000万张电子发票。

这证明电子发票奏效,可通过实时交易记录,有效堵塞税收漏洞,加强国家税收生态系统。

林慧英指出,此项举措对保障国家收入至关重要,能支持政府 持续 向 低收入群体 和 微型企业 提供援助。

 

 

(报导整理自《南洋商报》《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