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裁定,前首相纳吉败诉,驳回居家服刑申请,纳吉随后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陆意清在宣读判词摘要时指出,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61次会议中仅批准纳吉减刑一事,这是会议通过的唯一指令,并未涉及允许纳吉居家服刑。
她强调,由于会议上未商议居家服刑事宜,意味着国家元首未按联邦宪法第42条程序,下达相关附加谕令,因此居家服刑指令无法执行。
现年72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获判 监禁12年 及 罚款2亿1000万令吉。随后,他于2022年9月1日向特赦局申请国家元首特赦。特赦局去年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至6年监禁及5000万令吉罚款。
然而,纳吉声称在去年2月12日接获消息,称国家元首曾下达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因此,纳吉于去年4月1日向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寻求确认附加谕令是否存在,并请求若属实,应立即执行,让他从加影监狱返回吉隆坡住所居家服刑。
高庭今日裁决出炉,附加谕令被认定无效,纳吉仍需在加影监狱服完剩余刑期。
(新闻整理自《星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