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市万达镇一家国中14岁男生持利器攻击中三女生叶芯嫙命案,犯案少年精神评估报告出炉,显示他具备自我辩护能力,适合接受法庭审理。

少年的代表律师冯吉祥今天出席推事庭闭门庭审后指出,来自霹雳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的精神科专家报告显示,其当事人有能力理解庭审中所发生的事项,法庭择定2月6日过堂。

他在庭外对记者说,该少年具备被带上法庭受审的能力,并能够为自己辩护。

“法庭亦下令即日起,把这名少年安置在一所被形容为儿童监狱中心,也就是位于雪州本查阿南惩教中心。”

冯吉祥说,推事阿米拉也谕令早前安置在幸福医院少年,每月接受一次辅导及治疗。

控状指出,这名学生于2025年10月14日早上9时20分至早上9时35分之间,在位于万达镇的一所中学厕所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坐牢最低30年和最高40年,若未被判死刑,将另加鞭笞不超过12下。

不过,2001年儿童法令第 97(1) 条文阐明,如果被判罪成的儿童未满18岁,则不得对其判处死刑,以及根据该法令第 97(2)条文,法庭必需谕令将此人拘留,具体期限听候国家元首或统治者或州元首发落。

(新闻整理自《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