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20日以6比3裁定,总统特朗普援引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大规模加征“对等关税”违宪后,特朗普当晚改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宣布对全球贸易伙伴征收10%关税,不到24小时后,又将税率提高至法律上限15%。
特朗普在自家社媒贴文宣布,经过“彻底、详细及完整评估”最高法院“极度反美”的判决后,他决定将新关税率调高至法律允许的15%顶限。
分析指出,白宫改以不同法源继续征税,虽维持关税力度,却可能带来更大不确定性,使企业环境与对外谈判更趋复杂。
122条款赋予总统在应对严重国际收支赤字时,对所有国家征收最高15%关税的权力,无须事前调查,但仅限150天,延长须经国会批准,这也是122款首次被启用。
特朗普同时指示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301条款启动“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并可配合1962年《贸易扩张法》232条款,对特定国家或商品加税。
无论如何,最高法院并未下令退款,进口商须个别提告,相关诉讼或旷日持久。
至于已达成或进行中的贸易协议,前景仍不明朗。特朗普表示谈判将继续,与印度的协议也会推进。
分析人士认为,各国未必会轻易放弃既有框架,但整体贸易环境势将进入更动荡阶段。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