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及粮食安全部长莫哈末沙布指出,马来西亚已为“猫山王”注册地理标志(GI),其他国家不得使用该名称。

他说,尽管部分榴梿外形与猫山王相似,但口味与正宗马来西亚猫山王不同。

他今日在国会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倪可汉的附加提问时这么说。

倪可汉询问政府是否知道有来自泰国和越南的榴梿进入大马后再出口到中国,也有来自泰国和越南的榴梿直销中国,但在中国市场却被当作“猫山王”榴梿出售?

莫哈末沙布表示,联邦农业营销局(FAMA)确保出口猫山王都贴有官方标签及“MYBest”认证标识,并已通过中国海关总署(GACC)认证。

他补充,政府也透过多种渠道向中国消费者宣传,协助辨识正宗产品。

莫哈末沙布说,政府将持续与中国海关沟通,并通过FAMA及大马检疫及检验服务局(MAQIS)加强品牌保护。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