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涉嫌酒后驾驶引发致命车祸、导致一对孟加拉籍夫妇阴阳相隔的军官,今日被控上庭,共面对3项控罪,其中包括一项谋杀指控。

31岁的被告贾法依阿汉今早在警方押送下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并被带往第二刑事推事庭,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提控。

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被告表示明白;由于谋杀罪属高庭权限审理,推事未记录其是否认罪,并将案件定于7月21日进行案件管理。

被告随后被押往交通庭,面对两项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b)条文下的控罪;控状指他在公共道路醉酒驾驶,导致无法控制车辆,并造成他人受伤。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主控官诺丁依斯迈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保外,而辩方律师纳兹林则指出,由于被告此前面对的谋杀控罪属不可保释,因此同意在交通案件中也不提出保外申请。

法庭也下令吊销被告的驾驶执照,直至案件审结,交通庭推事珊兹瓦妮同样将案件管理日期定在7月21日。

案件背景:

• 事故于4月23日清晨约5时38分,在隆布大道第1.9公里(从沙叻秀往敦拉萨路方向)发生,当时涉案军官疑在酒后驾驶并驶入反方向车道。

• 其车辆随后与一辆电召休旅车迎面相撞,造成车内一名孟加拉籍男乘客当场身亡。

• 死者的妻子及电召车司机,以及涉案轿车内的司机和女乘客,共4人在事故中受伤。

• 警方在事发后逮捕该名军官,并初步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展开调查。

• 当局随后在翌日确认,案件已改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进行调查。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