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州政府决定暂时搁置近日推出的《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规定,该指南早前涉及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建筑高度限制,引发外界关注与讨论。
根据指南内容,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建筑总高度从地面层至最高点不得超过21.945米或72英尺;同时也不得超过同一或相邻开发区域内的清真寺高度。
根据了解,条文亦注明,地方政府可对超出限制的现有建筑发出通告,或采取执法行动。
不过,面对舆论高涨,雪州政府随后澄清,有关指南仅适用于未来发展项目,并不会影响现有商业区或既有宗教场所。
雪州佛教、基督教、印度教、锡克教及道教事务特委会联合主席黄思汉表示,经政府与各宗教团体协商期间,州政府将暂缓执行相关指南。
他说,特委会于5月30日召开会议后表明,指南原意是方便规划新发展区,同时确保宗教设施更贴近社区需求,包括允许商业建筑作为宗教用途。
另外, 雪州大臣办公室发言人向《当今大马》指出,各宗教协会已要求两周时间,以提交书面反馈与建议。
“原有指南在说明与执行层面出现不足与误解,未能充分兼顾雪州多元宗教结构的敏感。”
至于大臣阿米鲁丁也保证,新指南将确保雪州人民都能在安全与和平环境下进行宗教活动。
(新闻整理自《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