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今日三读通过《2026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修正案,一旦修正案生效,即使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外,只要受害者是大马儿童,涉案者仍可在我国被提控。
掌管法律与制度改革的首相署副部长古拉指出,这项修正案可确保罪犯不会因犯罪行为发生在国外而逃避法律制裁,我国执法单位也将通过国际合作机制跨境执法。
他指出,个别案件或涉及双重犯罪原则,但这并不影响我国建立明确的法律依据。
他说,该修正案并未取消双重犯罪原则,有关原则仍适用于《1992年引渡法令》下的引渡程序,而非作为我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依据。
早前,掌管法律与制度改革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国会指出,该修正案建议修订第3条文,规定在国外的大马公民,大马永久居民或居住在大马的人士,若对大马儿童、大马永久居民儿童或长期居住在大马的儿童犯下罪行,可在该法令下被定罪。
(新闻综合整理自《星洲日报》《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