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车迟迟无法交付,导致政府部门需继续租用旧车,并额外承担2879万令吉租赁及维修费用!

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指出,财政部在官车特许经营合约管理上存在多项疏失,建议修订与SPANCO私人有限公司的合约,避免政府持续为延误埋单。

公账会主席玛丝艾米雅蒂今日公布《政府车辆特许经营协议管理》调查报告时表示,财政部应修订现有合约及通令中规定的60个工作天交车期限,以符合汽车制造业实际生产能力。

她补充,合约应纳入车型更换、清关、注册、安装专用设备及沙巴、砂拉越运输等因素,避免未来出现不合理罚款。

她也建议财政部,全面落实政府车队数字监控系统,建立车辆租赁届满预警机制,并尽快完成延迟交车天数审核,向SPANCO发出正式罚款通知。

公账会发现,财政部与各部门沟通不足,对罚款起算日期定义混淆,加上未向相关单位分发合约文件,导致追讨罚款延误。

总稽查署原估算罚款达5451万令吉,经财政部与27个部门重新核算后,调整为1870万令吉,部分延误因更换车型、行政程序、特殊设备安装及运输事故等因素,可依合约豁免罚款。

此外,她建议政府,研究多供应商车队管理制度,并提供替代车型方案,避免单一车厂停产影响官车供应。

报告指出,虽然官车延迟交付未严重影响公共服务及国家安全,但各部门仍须动用营运拨款租用商业车辆,增加政府财政负担。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