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定,陆路交通局总监侵犯“MADANI”系列车牌版权,须赔偿Ilham Madani私人有限公司项目董事哈山阿兹哈里4万令吉。

高庭司法专员埃德温巴兰佐迪于7月14日作出裁决,谕令答辩人支付4万令吉法定及额外赔偿金,并承担2万5000令吉堂费。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起诉人代表律师拉吉斯发文告说,答辩人可在一个月内提出上诉。

哈山声称拥有“MADANI 1”至“MADANI 9999”车牌产权,曾于2023年致函首相安华,建议于政府合作推出“MADANI”特别车牌,但未获采纳。

他随后发现,陆路交通局于2024年10月,公开竞标“MADANI”系列特别车牌,因此向政府索偿130万令吉。

当时律师信也附上大马知识产权局所发出的证书,以证明哈山早在2023年2月26日提出申请,并掌握有关知识产权,因此要求当局在7天内支付130万令吉的侵权赔偿,否则他们会向法庭入禀诉讼。

哈山于2025年1月,正式入禀起诉陆路交通局总监。

“MADANI”系列车牌于2024年10月19日至23日开放竞标,共为政府带来260万令吉收入。

(整理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