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市市议会宣布,即日起至9月30日,州区内所有建筑物及商业场所必须悬挂辉煌条纹国旗(Jalur Gemilang),违者一律罚款250令吉,不设折扣。
玻璃市市议会主席阿芬迪表示,市议会早前已通知辖区内建筑物业主及商家,并会在国庆月期间展开巡查执法。
他说,执法对象不仅包括未悬挂国旗的商家或业主,若国旗悬挂方式不符规定,同样会被对付,他也提醒,勿悬挂破损或褪色的国旗。
根据规定,从建筑物正面望去,国旗须悬挂在左侧,州旗置于右侧,并以约45度角朝向道路展示。
阿芬迪指出,悬挂国旗已列为商业执照附加条件之一,市议会将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执法。
他强调,当局已透过官方社媒及邮寄方式通知业者,不会接受“不知情”为理由,执法时也不会再给予宽限或警告。
(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