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批准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申请,暂缓执行支付黎巴嫩珠宝商逾6746万令吉的判决,惟罗斯玛需在一个月内,将款项存入由双方律师共同管理的托管户口。
高庭司法专员玛丽安今日通过线上视讯方式宣判时说,有条件暂缓执行该判决,直至罗斯玛向上诉庭提出的上诉审结为止,但谕令罗斯玛,在庭令发出后一个月内,将6746万1027令吉37仙的判决款项及相关堂费,存入托管户口。
这也意味着,在上诉待审期间,罗斯玛无需支付款项给珠宝商世皇贸易SAL公司,但必须遵守法庭的相关指示。
玛丽安说,这样的安排可保障珠宝商在罗斯玛上诉失败后,取得相关款项的权利,同时确保款项留在大马,若罗斯玛上诉成功,款项也可退还给她。
高庭于今年6月10日,谕令罗斯玛须支付6746万1027令吉37仙及相关堂费予黎巴嫩珠宝商Global Royalty Trading SAL,罗斯玛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并向法庭申请暂缓执行该判决。
(整理自《星洲日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