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的资讯自由度,全球排名倒数第六!

法律与民主中心(CLD)评估142个国家后发现,我国《2026年资讯自由法案》(FOI)在全球资讯权评分中只拿到47分(满分150分),以29%得分率排全球第137,也即是142个国家中,位列倒数第六。

反贪腐及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er)、独立新闻中心(CIJ)及ARTICLE 19等公民社会组织发表联合文告指出,CLD本月12日公布的评估显示,这项法案虽然以“资讯自由”为目标,但公众要取得政府所持有资讯,依然面对诸多限制。

法案在7个评估领域的表现分别是:资讯取得权17%、适用范围40%、申请程序13%、豁免及拒绝17%、上诉61%、制裁及保障50%,以及推广措施19%。

民团认为,最大问题之一就是法案没有真正赋予公众取得政府资讯的权利,反而继续保留《官方机密法令》等保密法律的优越地位。

由于约有165项联邦法律包含保密条文,大量政府资讯未来仍可能无法通过资讯自由法取得。

此外,民团批评法案的资讯豁免范围过于广泛,缺乏全面的损害测试、公众利益凌驾条款,以及资料分割或删节机制;换言之,即使资讯涉及贪腐、滥权、环境破坏或人权问题,只要被列入豁免范围,公众仍可能无法查阅。

民团也关注法案对申请程序的限制,包括18岁以下人士不得申请、申请时必须提供身分证及申明用途,甚至可能把取得资讯后的特定使用方式刑事化。

CLD因此认为,这些用途限制构成严重障碍,大马在“申请程序”一项仅获4分。

目前共有38个公民社会组织及25名个人联署支持重新检讨法案。民团促请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全面检讨甚至重新起草相关法案,并确保未来的资讯自由制度符合国际人权法律及标准。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