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国的雪州八打灵再也万达镇国中16岁女学生叶芯嫙遭杀害案,莎阿南高等法庭今日宣判,现年15岁的少年被告因案发时精神失常,谋杀罪名不成立,获判无罪。

法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8条文,下令将少年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及看管,等候雪州苏丹在取得相关医疗报告后,作进一步决定。

少年代表律师冯吉祥庭外受访时指出,主审法官阿德琳做出的口头判决时提到,法庭接纳辩方理据,认定被告案发时,确实处于精神失常状态,既符合医学上的精神失常(medical insanity),也达到法律上的精神失常(legal insanity)标准,因此刑事法典第84条文的精神失常抗辩成功。

他表示,控方提出用以推翻有关抗辩的论据未获法庭接纳,少年最终因精神失常获判无罪。

(整理自《星洲日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