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将入禀法庭,挑战联邦直辖区特赦局给予前首相纳吉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SRC国际公司案剩余刑期的有条件特赦决定。
律师公会主席阿南德今日发文告表示,公会将透过代表律师,针对特赦局就纳吉第二次特赦所作出的决定,提出法律挑战。
除了特赦决定,律师公会也质疑,巫统设立“纳吉团结基金”向公众筹款,以协助纳吉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的必要性。
阿南德说,警方于2018年5月展开突击行动时所充公的1亿1416万4393令吉44仙现金,在充公诉讼遭驳回后,已于2021年6月归还。
他说,珠宝、手提包和眼镜已归还给罗斯玛,手表则在2022年6月前归还给纳吉。
鉴于这些资产已归还,阿南德质疑,巫统为何仍有必要向公众募款,以替纳吉缴付罚款。
他也对纳吉大部分资产已遭冻结的报道提出疑问,并指出,单是此前获归还的款项,看来已足以缴付罚款,无需公众捐款。
至于居家服刑法的法律依据,他则援引高庭法官陆意清去年12月的裁决指出,大马现有法律并没有居家服刑的相关规定,而这一立场此前也获内政部长赛夫丁确认。
阿南德认为,若要落实居家服刑,就必须建立一整套新的规则和程序,同时列明其他罪犯又能以哪些依据,寻求类似的特赦、暂缓执行刑罚或暂缓服刑。
对此,律师公会促请特赦局及首相署,解密并公布特赦局针对纳吉两次特赦所召开会议的会议记录。
律师公会也要求当局全面公布居家服刑的所有条件,包括监控机制、负责执法的单位,以及纳税人需要额外承担的费用。
现年73岁的纳吉于2020年因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被裁定滥权、刑事失信及洗黑钱罪名成立。
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9月18日批准纳吉获得有条件特赦,允许他以居家方式服完剩馀刑期,直至2028年8月23日,但条件是必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