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期接连发生学生死亡案件,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发现,多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是女性,而涉案者往往是受害者认识的人,包括同学。她因此呼吁社会有必要关注校园内潜在的性别暴力问题。
“我担心的是女性成为暴力情况的受害者,所以我认为,这件事情需要深入观察。”
她说,一些暴力行为可能源自一种“理所当然的权利感”,即当一个人的要求遭到拒绝,或无法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便选择以暴力方式解决。
“如果提出要求却得不到,如果想要却不被给予,就诉诸暴力。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厌女思想。”
她认为,随着社媒及现代科技快速发展,年轻人的行为模式也可能受到影响,部分年轻人在面对延迟满足时,可能变得更加缺乏耐心。
“当科技变得过快、过于迅速时,有时候人的性格可能也会变成‘得不到就生气,慢一点就发脾气’。”
不过,她强调,目前还无法断言上述现象是否与心理问题存在直接关系,但社会确实有必要关注年轻人的行为变化,并加强相关意识教育,尤其是年轻女性、学生以及男性群体。
她指出,男性应学习尊重他人,而不是将攻击性视为展现力量或男性气概的方式。
“成为一个男人,并不是要具有攻击性,而是要懂得尊重。当你爱一个人时,你要善良。”
针对校园霸凌问题,阿莎丽娜也认为,单纯加重刑罚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社会更应该把重点放在及早发现和介入。
她说,反霸凌仲裁庭就是其中一项干预机制。如果学生对学校处理霸凌投诉的方式感到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仲裁庭寻求协助。
她指出,18岁以下青少年的思维及心理发展尚未成熟,因此相比单纯惩罚,更重要的是通过适当的介入及康复措施协助他们处理问题。
“最重要的是让他们知道反霸凌仲裁庭是存在的。”
她透露,目前反霸凌仲裁庭每月接获超过40至60宗投诉,但相信仍有部分案件没有被举报,因此有必要让学生了解现有的求助渠道和处理机制。
她说,无论霸凌或骚扰行为来自朋友、同学、老师或同龄人,只要学生感到不舒服或认为自己受到不当对待,都可以提出投诉,而且求助机制并不区分性别。
“如果你觉得不舒服,而且觉得自己受到骚扰或霸凌,即使是来自朋友、同学、老师或同龄人的霸凌,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你都可以举报。如果你认为学校不愿意处理,你可以直接向仲裁庭求助,仲裁庭会接手处理。”
她认为,不能要求学校教师在承担教学责任之余,还能全力承担所有监控学生行为的责任。
另一方面,霸凌也并非道歉就可以了事。
教育部 7月1号生效的《安全学校管理指南》阐明,霸凌者可依据行为及严重程度,被处以鞭打、停学,甚至是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
这份长达386页的新指南也规定,一旦事件造成学生受伤,校方必须马上介入、提供救助;而涉及 刑事成分的事件,则必须在24小时内,报警及通报教育局。
更严重的情况,如果不幸导致学生死亡,校方必须马上停止活动、保护现场,并通知家属、警方和教育局;除非获得医疗人员或警方指示,否则校方不准擅自移动遗体。
教育部学校日常事务管理组主任莫哈末哈纳菲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也指出,学校至少每年都会重新检讨一次安全风险评估,以检视校园环境、学生安全、霸凌及其他可能威胁师生安全的风险。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