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注册局今日证实,已正式撤销国民联盟(国盟)的政党注册。
该局发文告指出,当局于9月22日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13(2)条文,向国盟发出通知信,要求国盟针对信中所列事项作出解释,并给予其陈述立场的机会。
文告说,当局于本月12日接获国盟的回应,但在审阅所有相关文件及书面解释后,社团注册官认为,国盟所提出的理由不足以反驳通知信中列明的撤销注册依据,也未能提供充分理据保留注册资格。
因此,社团注册官决定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第13(1)(c)(iv)条文,正式撤销国盟的政党注册。
社团注册局强调,所有注册社团都有责任遵守《1966年社团法令》及各自的章程。当局将继续依法、公正地履行监管与执法职责,确保社团管理有序、透明及诚信。
国盟此前证实,已接获社团注册局发出的要求解释信(Show Cause Letter)。据国盟内部消息,相关信函于2026年9月22日送达国盟主席及总秘书,要求国盟提呈书面解释。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